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实施细则(实行)
一、 为贯彻执行《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》(实行)特制定本,〈实施细则〉。
二、A级、B级及各科合格分数标准
1.考试总分满分为1000分。
合格分数标准:A级740分;B级400分。
2.各科合格分数标准
科
目 |
满
分 |
级
别 |
合格分数标准 |
| 中 医 学 基 础 |
100 |
A |
60 |
B |
40 |
| 中 医 学 与 方 剂 学 |
100 |
A |
60 |
B |
40 |
| 中医临床学科(中医内科学占70%中医妇、儿、外科学30%) |
300 |
A |
240 |
B |
120 |
| 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|
100 |
A |
60 |
B |
40 |
| 辨 证 施 治 |
400 |
A |
320 |
B |
160 |
3.报考者单科成绩中1科或几科未达到B级或A级合格分数标准,但其它分数已达到该科合格分数标准的80%,而总分已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,可视其达到该科合格标准。
三、费用
1.报名费100美元。报考者在申请报名时面交或汇寄考试中心。
2.考试费600美元、培训费600美元、认证费100美元。其中:
中医学基础 100美元
中医学与方剂学 100美元
中医临床学科 100美元
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100美元
辨 证 施 治 200美元
四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已取得准考通知书者,需于考前3—1天按通知指定地点报到。按规定的考试科目、时间和考场持准考通知书参加考试。误考者一律不予补考,考试费不退。
五、证书及成绩单
1.证书(中英文对照)标样:印有证书编号,加盖国际医药研究院中医药考试中心钢印、印签、主任签名章。如发现伪造者,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。
2. 考试成绩单加盖考试中心印签,无印签者无效。其成绩同时记入考试中心档案,以备核查。核查时以档案记载为准。
六、每次考试设主考1人,副中考1—2人(由考试中心聘请考委会委员担任),监考若干人。主考副主考负责处理考试中各项事务。
七、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各项规定,如有违反者,由主考、副中考按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,一经发现舞弊,所考科目以零分计,直至取消考试资格。被取消考试资格者,不退报名费及考试费。
八、本《实施细节》的解释权在考试中心。
2006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