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  
 

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实施细则(实行)

一、 为贯彻执行《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》(实行)特制定本,〈实施细则〉。

二、 A级、B级及各科合格分数标准
1. 考试总分满分为1000分。
合格分数标准:A级740分;B级400分。

2.各科合格分数标准
 科 目         满 分    级 别    合格分数标准
中 医 学 基 础      100      A       60
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40
中 医 学 与 方 剂 学   100      A      60
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40
中医临床学科       300
(中医内科学占70%中医妇、儿、外科学占30%)  A       240
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120
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   100      A      60
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40
辨 证 施 治       400      A       320
                   B       160

3.报考者单科成绩中1科或几科未达到B级或A级合格分数标准,但其它分数已达到该科合格分数标准的80%,而总分已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,可视其达到该科合格标准。

三、 费用
1. 报名费100美元。报考者在申请报名时面交或汇寄考试中心。
2.考试费600美元、培训费600美元、认证费100美元。其中:
中医学基础 100美元
中医学与方剂学 100美元
中医临床学科 100美元
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100美元
辨 证 施 治 200美元

四、 考试时间及地点
已取得准考通知书者,需于考前3—1天按通知指定地点报到。按规定的考试科目、时间和考场持准考通知书参加考试。误考者一律不予补考,考试费不退。

五、 证书及成绩单
1. 证书(中英文对照)标样:印有中国国研茗萃(北京)国际医药研究院、证书编号,加盖中国国研茗萃(北京)国际医药研究院中医药考试中心钢印、印签、主任签名章。如发现伪造者,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。
2. 考试成绩单加盖考试中心印签,无印签者无效。其成绩同时记入考试中心档案,以备核查。核查时以档案记载为准。

六、 每次考试设主考1人,副中考1—2人(由考试中心聘请考委会委员担任),监考若干人。主考副主考负责处理考试中各项事务。

七、 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各项规定,如有违反者,由主考、副中考按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,一经发现舞弊,所考科目以零分计,直至取消考试资格。被取消考试资格者,不退报名费及考试费。


八、 本《实施细节》的解释权在考试中心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12月

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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