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国际医药研究院  
 

 关于医师、药师、护师、教授职称评审的通知

  按政府文件精神,自2004年起申报职称不受地域、年龄及工种的限制。现常年代办职称评审。职称包括:医师、中医师、西医师、中药师、西药师(药剂师)、中西医结合医师、口腔医师、护师、主治医师、主治中医师、主管药师、主管中药师、主管护师、主治口腔医师、主管检验师、主治中西医结合医师、教授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,由人事厅级颁发,全国通用,是从事医药工作必不可缺的重要证件。

  本院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,通过协调,为业界同仁跨过第一道门槛——协助办理职称的评定。申报程序:1.提交申请、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复印件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工作业绩、论文一篇。2.一次交付职称评审费:初级、中级、副高、正高。所报等级必须由低至高,不可越级,(有特殊业绩及突出贡献者,可享受破格晋升待遇,特殊情况者也可协调解决,具体来电商议)3、对评审通过者由人事厅颁发职称证书,此证书电子注册,网上可查询。为就业、晋升的重要依据。

协助培训,通过考评获得由国家人事厅颁发的各级专业人才证书:
医师   主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任医师
中医师  主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主任中医师
中西医结合医师 主治中西医结合医师 副主任中西医结合医师
主任中西医结合医师 药师 主管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任药师
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主管护师 教授

报名方式:网上报名或来信报名

卫生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

填报日期: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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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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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务
 
职 称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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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( )四级( )六级( )以上(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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